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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安置房遭卖房人拒绝过户怎么办?

近年来,因城镇化进程加快,产生了大量的拆迁安置房。许多人被拆迁人在安置房交付之初,就将安置房转卖他人。目前大批安置房具备了办证及上市(过户)的条件。但许多购买安置房的买房人在要求卖房人将安置房办理过户手续时,均遭到了卖房人的各种推脱和拒绝,那么遭遇卖房人拒绝过户时怎么办?


案情简介


2014年,聂父与聂子因房屋拆迁,与行政机关等签订了《房屋拆迁安置协议》、《意向性购房协议书》,由父子两人作为产权共有人共同购买某小区12幢1104室、21幢606室的安置房两间。同年,聂父将12幢1104室房屋委托中介公司出售,李某看中房屋通过中介公司与聂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聂父将12幢1104室房屋以532800元的价格出售给李某。合同签订后,李某按约付清了全部购房款并实际居住房屋至今,聂父亦以此款另行购置了房屋。现该房屋已满足过户条件,但李某要求过户,聂父及聂子却拒不配合。

聂父与聂子均认为:出售给李某的安置房系聂父与聂子共同共有,聂父未经聂子同意出售房产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而李某在购置房屋时明知产权人是聂父及聂子两人,却仍购买属于故意侵害聂子的利益,故李某无权要求聂父及聂子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同时李某还应当向聂子支付案涉房屋的租金。

李某购买该安置房是否有权要求聂父及聂子配合办理过户呢?


法律分析

1、无权处分行为是否比然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在未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之前,拆迁安置房的产权是归属于所有被拆迁人及被安置人的。在未经所有被拆迁人及被安置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处分安置房屋是一种无权处分的行为。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无权处分行为并不会必然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效。



2购买安置房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但此处的“强制性规定”仅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四)项规定: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这两条规定均属管理性强制性规定。违反管理性强制性规并不属于违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不会必然导致合同无效。


3、本案李某受让房屋是否具有善意?是否可以善意取得房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指出: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故善意取得指受让人在满足善意、支付合理对价、完成交付的情况下,虽然出卖人是无权处分,受让人不需要返还所购之物

本案中,首先,聂父委托中介公司向不特定方发出售房的要约邀请后,在中介撮合之下,聂父与李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审核房屋权属及真实状态的义务应当由中介公司承担。其次,李某根据该安置房当时的市场价格向聂父付清了532800元购房款。在此背景下,李某购买了案涉房屋,故李某应属善意。聂父在交付房屋后,李某一直居住在案涉房屋内,截止李某起诉前,聂父及聂子从未对此提出过异议,李某无法知晓案涉房屋系归属于聂父及聂子共有,且从李某长期居住该房屋中,聂父聂子的亲缘关系,聂父取得李某支付的买房款后另行购买其它房屋等情况综合判断,聂子对其父出售房屋的事实是知晓并认可的。故李某符合善意取得的法律要件。


4、李某购买安置房是否侵害聂子的权益,聂子应当如何维权?

 

善意取得所造成的法律后果是,善意第三人无需所有权人的追认即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因无权处分行为给权利人造成损失的,权利人应当向无权处分人追偿。

故本案中,真正侵害聂子权益的人应当为聂父,聂子应当向聂父追偿。



THE END

总结:购买安置房的行为具有政策和法律的双重风险。有的卖房人利用买房人图便宜的心理,在卖房时就设下陷阱,甚至一房多卖;有的卖房人在房屋具备过户条件时,发现房价水涨船高,想要反悔,或者想要买房人再加付房款。因此,确须购买安置房的买房人,在购房时必须谨慎,买房时要注意房屋的价格是否合理,不能一味贪图低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多了解情况,尽可能让卖房人与其家属都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如父母、配偶、子女),购买安置房后一定要占有房屋,以防一房多卖。如确实遭遇了卖房人拒绝过户,狮子大开口的情形,建议买房人立即委托律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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